兰州新区单位个人进口冷链食品须提前24小时报备
信息兰州网消息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渠道,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告:即日起,凡从新区以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市场监管局备案,需要备案的经营单位按照经营地址所在区域向园区市场监管局报备,个人按照本人住址向所在区域市场监管局报备。
报备单位或个人须如实填写《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单》,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同时,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约谈新区商投集团、科文旅集团、进出口公司、紫金大厨房、新区进口食品批发企业及新区大型超市负责人,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要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查验制度。
凡是进入新区销售、加工和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通关证明、消杀证明、“电子一票通”等证票。证票齐全后先要进入新区指定总仓,证票不齐全的不得购进、贮存、销售和使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