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摧毁非法购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团伙
警方解救的珍贵鸟禽 伊晓明 摄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11·02”专案组从一起非法收购、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入手,周密部署、分析研判、多警种协作、跨区域作战,远赴贵州、重庆、辽宁三省,辗转合川、抚顺、贵阳、遵义、务川等地,经过20天艰苦奋战,成功破获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4起,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9只、死体1只,三有保护动物5只,摧毁了一个利用网络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11月6日,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取一条重要线索:有人通过网上交流群,多次贩卖、出售苍鹰、猎隼、红隼等国家珍稀保护动物。得知消息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抽调刑侦、治安等部门民警成立专案组,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下联合开展行动。11月16日,专案组迅速出击,分别在兰州和临夏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陆某、邵某抓获,当场缴获欲通过快递寄送的红隼1只,随后又在陆某租住的七里河区龚家湾某招待所现场缴获苍鹰5只。11月18日,专案组在前期信息碰撞的基础上抓住战机,及时赶赴嫌疑人所在地开展工作。经侦查研判,于11月18日采取行动,在重庆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查获疑似苍鹰1只。经审讯,陈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11月19日, 随着案件嫌疑人陆续落网,新掌握信息的融入,专案民警连续作战,经过蹲守,又在辽宁省成功抓获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技术手段在其手机已删除资料中提取到相关证据。经调查,其购买的红隼已死亡。11月21日,通过对该案线索的进一步研判分析,专案组民警又转战贵州,克服雨雪交加、道路崎岖的恶劣环境,在贵州省遵义市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红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当场在其家中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蓝和尚鹦鹉2只,三有野生动物竹鸡5只。至此,一个利用网络非法销售珍稀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被摧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缉中……
兰州公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切莫以身试法;同时也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有关线索,共同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特约记者 李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