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甘肃省中小学安全条例》正式施行
信息兰州网消息 12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中小学安全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针对该《条例》的出台背景及落实情况,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东亮、省教育厅学校安全与应急工作处处长张天福接受了新甘肃·信息兰州网记者采访。
学校安全已成全社会普遍关注突出问题
目前,我省中小学学段学校共有7329所,在校学生355.5万人,专任教师29万人,学校数量和师生人数多,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矛盾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学校安全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学校安全问题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压力和挑战。
为顺应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法治化的客观需要,从法律层面强化政府及部门责任落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诸如安全基础设施薄弱、校因暴力和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等问题,总结提升我省学校安全管理实践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强化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制定《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十分必要。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东亮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
《条例》将为我省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共六章,五十六条,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为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东亮介绍,“《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校园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条例》第三十四、三十五条针对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性侵害安全教育欠缺的问题,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衔接,从建立健全预防处理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以及防控与处置的具体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
李东亮表示:“学校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目前国家层面尚未专门制定学校安全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因此,为了全过程全方位保护中小学校安全,除了上面的条例中的一些亮点、特色规定外,还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参考教育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从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两个领域,从制度机制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房屋设施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卫生以及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与应急工作处处长张天福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
形成合力共同抓好 切实让《条例》落地见效
“校园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保护好学生安全始终是我们工作的头等大事。出台《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是我省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再强化再推动再落实,为我们今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以及保障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系统的法律依据。”省教育厅学校安全与应急工作处处长张天福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出台后,省教育厅将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真正做到让《条例》家喻户晓。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条例》为工作的总纲领,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一方面,督促各地各校按照《条例》规定,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学校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有效遏制和减少涉校涉师涉生安全事件。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及其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各方面职责落实,在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同时,防止发生‘校闹’等行为,为学校安心办学、学生安静学习和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一个强力保障。同时,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让《条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