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启用今年首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020-12-10 09:56

信息兰州网消息  “谢谢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协调,通过银行打款我们收到了被拖欠的工资。”12月9日,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人员在电话回访中,来自陕西、四川等地的农民工,对劳动监察人员连连致谢。11月中旬以来,在城关区草场街一工地,因甲方资金未到位,造成200多名农民工1000余万元工资被拖欠。事发后,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第一时间介入,经过多方协调,并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启用了今年以来首笔50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了200多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据介绍,11月10日,一建设方(甲方)在城关区草场街修建的某住宅小区3号楼和4号楼主体封顶。来自陕西、四川及本省各市县在该住宅小区建设工地务工的农民工200多人准备回家时,由于资金困难,该建设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大约1000余万元。事发后,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成立专案组,召集建设方、总包方、施工方负责人开会协调解决。经研究,由甲方先筹备300万元,后续再想办法筹备资金。为解决燃眉之急,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兰州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启用甲方预交的50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截至12月9日至10日,通过银行打款的方式,200多名农民工全部收到了拖欠的工资,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这也是今年以来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启用的首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根据《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行专项管理。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仍未支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启用保证金或保函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上限为该建设单位在同一农民工工资保资金属地管辖区域所缴纳的保证金或提交的保函额度。一、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确认欠薪事实,用工主体,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名单和拖欠额度;二、采用保证金方式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到保证金专户所在银行办理保证金支取手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