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兰州缴存的公积金可每月冲还房贷了
12月29日,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好消息:
从2021年1月1日起,兰州公积金中心将推出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业务。只要你在该中心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缴存账户余额不少于6个月缴存额,就可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申请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业务,是指在兰州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委托兰州公积金中心每月依据当月应还款本息总额,通过扣划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月缴存额用于冲抵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人均年节省资金1.56万元
据介绍,兰州公积金中心目前缴存职工平均贷款金额为40万元,平均贷款年限21年,月平均还款额约2200元,借款人月平均缴存额约为1300元。如果按此数据计算,借款人每月还款只需自筹资金900元即可还清月供,人均年节省资金1.56万元,能有效缓解借款人每月还款压力。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是兰州公积金中心目前存量贷款的平均取值,借款人在办理按月冲还贷款业务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还款情况进行确定。
申请公积金按月冲还房贷必须同时符合5个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向发放贷款的兰州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新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可在贷款面签时一并申请。按月冲还房贷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缴存账户状态正常且未被冻结;在兰州公积金中心存在多个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转移合并;缴存账户须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缴存账户余额始终留存不少于6个月缴存额;公积金贷款还款满1期且当前还款状态正常。
银行卡(折)扣划还贷有次序
借款人或配偶一方申请按月冲还贷款业务的,扣划申请人缴存账户的月缴存额,不足部分扣划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内资金;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申请按月冲还贷款业务的,先扣划借款人缴存账户的月缴存额,再扣划配偶缴存账户的月缴存额,不足部分将继续扣划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内的资金;借款人应确保银行还款账户资金充足。
10个服务大厅接受现场办理
这项业务必须由申请人到兰州公积金中心设在兰州市的10个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暂未开通网上办理渠道。
10个服务大厅分别是:铁路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城关管理部、七里河管理部、安宁管理部、西固管理部、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兰管理部和红古管理部。
办理业务时需要注意
按月冲还贷款业务仅限于在兰州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不正常、贷款状态不正常的不能办理、省内及省外其他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兰州公积金中心有贷款的不能办理。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始终留存不少于6个月缴存额,同时,每个月的月缴存额必须足额,不足额的不进行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