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继续为科研人员“减负”
信息兰州网消息 3月21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联合发出通知,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组织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2.0”)。
据了解,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1.0”),取得积极成效,此次行动为之前的“升级版”。
根据《通知》,对于已部署的“减负行动1.0”予以持续深化,根据新形势要求拓展内容、调整聚焦、加大工作力度。包括减表行动、解决报销繁行动、精简牌子行动、检查瘦身行动、信息共享行动、清理“四唯”行动。“减负行动1.0”中“众筹科改行动”转为常态化工作,不再按专项行动方式限时开展。6项行动于2021年3月底前,推动已有成果制度化;2021年6月底前,对照新的行动内容开展工作部署,推动取得新成效;2021年12月底前,开展总结评估。
“减负行动2.0”中要开展四项新的专项行动:
1.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决策担责问题,要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 2.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其中重点提到加强省级科技计划对青年科学家的支持力度,研究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支持科研单位对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设立青年科学家、特别研究等岗位,在科研条件、收入待遇、继续教育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进行摸底,形成人才清单。3.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对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一所一策”,在内部管理、科研创新、人员聘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赋予自主权。推动地方根据区域创新发展需要,从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成果转化、人才团队等方面加强专题研究,给予更多针对性的政策支持。指导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章程管理、理事会决策制、院长负责制。4.政策宣传行动。省直有关部门对近年来出台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通过政策解读、专家访谈、案例分析、总结典型经验等形式发布;省科技厅负责牵头汇总各部门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定期通过省级官方媒体进行发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更好落实落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