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浮对出城入园企业原址土地收购补偿标准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兰州晚报报道 4月19日记者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我市《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开始实施。该《实施意见》通过完善市区两级联动储备机制、提高存量国有土地收购补偿标准、优化零星土地利用等措施,充分挖掘盘活土地资源,为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全面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该《实施意见》提出的土地出让收入市区两级分配机制,为区政府开展区域土地的征收熟化及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为激发原土地使用权人交储土地积极性,挖掘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实施意见》规定,对原土地使用人的收储补偿,不仅包括原用途权益价,还可分享规划用途与原用途的部分差额价值。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对出城入园企业原址土地的收购补偿标准进行上浮。为解决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土地的熟化利用难题,《实施意见》提出,该类土地可协议出让给项目主体单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