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买来一年多 奔驰车出故障
葛女士的车辆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连日来,市民王先生和妻子葛女士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他们花42.5万元购买了一辆GLC300L奔驰车,开了一年多发动机便出现了问题。由于车辆还在包修期,夫妇俩希望再加点钱更换一辆同款新车。而4S店认为,依据“三包”相关规定,只能更换发动机。经过记者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4S店更换了发动机,且延长两年的车辆核心保修,并赠送部分保养项目。
1 车主
车辆发动机出故障 换车遭拒
“问题车放到4S店已经20天了,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到现在还搁置着。”葛女士说。据介绍,2019年12月22日,王先生夫妇在大沙坪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GLC300L奔驰车,而今年清明节开车回平凉老家时发生的一幕让他们至今仍心有余悸。“我们驾车行驶在高速路上时,发动机故障灯突然亮了,车辆也出现加油无力的状况。当时我给4S店销售人员发微信咨询,对方怀疑是油品不好,答复说发动机故障灯只要不是红色就没有太大问题,还说让我们有时间到4S店通过电脑消除掉故障灯就没事了。”在后面的路途中,车身抖动得厉害,发出的声音与拖拉机的响声一样。王先生夫妇有些害怕,又询问4S店销售人员,对方表示问题不大,并让他们将车开到4S店进行检查。
王先生说,回兰后4S店销售人员对车辆系统进行了升级,故障灯不亮了。然而,他将车开出5公里后,故障灯又亮了,后面只能把车留在4S店做进一步检查。4S店给出的答复是,发动机有可能出现了问题,需要运回厂家做技术鉴定。
2 4S店
依据“三包”规定 只能更换发动机
记者来到大沙坪奔驰4S店采访时,闫总经理说,经初步确认,王先生的车辆发动机出了问题,双方就此事已协商了多次。根据“三包”相关规定,更换两次发动机后仍有问题的,才能达到退车或者换车的要求,目前只能为王先生更换发动机。同时,他们将对王先生的车辆延保两年,并赠送几次保养。但王先生拒绝了,坚持更换同款车辆,而这根本不符合规定。闫总经理说,也可以对车辆估价后进行置换,如果这样,王先生要再支付9万元(包含4.5万元折旧费、6000元银行贷款违约金、1.7万元保险和3万余元的购置税)。而王先生表示只能付4.5万元,所以双方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
王先生告诉记者,4S店要求拆解发动机,前提是签一份拆解协议,不签就不更换发动机和维修车辆。王先生说,更换发动机就是一次大修,他不会接受这种要求。
3 进展
双方达成一致 问题得到解决
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从金解释说,汽车“三包”即汽车的修理、更换、退货,是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在“三包”有效期内(两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4月25日晚8时,车主王先生向记者发来信息称,经过协商,最终4S店同意更换发动机,延长两年的车辆核心保修,同时赠送5000元代金券和价值3000元的烟油系统、三元催化器系统、节气门、燃烧室清洗一次。对此,他表示同意。至此,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建荣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