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指南
目 标
通过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室内全面无烟环境。
“室内全面无烟环境”是指,所有室内场所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无烟具。
室外可设吸烟区,且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开展现状评估(基线调查)。对单位及工作人员室内吸烟情况进行调查记录。了解单位室内吸烟情况及工作人员对建设无烟单位的态度等情况,同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市控烟办《关于印发“全民控烟,机关先行”兰州市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等相关制度、规定,学习《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及《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
2.开展危害宣传。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吸烟与二手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3.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无烟单位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以及各责任部门分工。
4.无烟单位的氛围营造。适时召开本单位无烟机关建设动员会。单位内相应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入口处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开展配合无烟环境建设的氛围营造(展板、横幅和移动电视等)和健康促进活动(培训、讲座、竞赛和无烟主题活动等);在室外合适区域设置符合标准的吸烟区。
(二)启动阶段
单位内部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相关领导介绍建设无烟党政机关的背景和原因,公布本单位禁烟规定,将建设主要内容传达到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签订禁烟承诺书。
(三)实施阶段
1.按照计划开展建设活动。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禁烟控烟主题活动,如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危害知识讲座、控烟知识大赛,在常规机关活动中加入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内容,在各类会议中开展控烟宣传等。
2.组织培训。针对领导小组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和监督员开展不同层面的培训,重点以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危害、建设无烟党政机关的意义、规章执行的细节(奖惩制度)为主,监督员还应增加对来访者的提醒、引导及劝阻技巧、控烟知识核心信息培训。
3.开展无烟宣传。对单位领导进行宣传动员,获得领导的持续支持;对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吸烟人员)开展多种形式正面宣传;主动邀请媒体及社会监督等。
4.提供戒烟服务。为有戒烟意愿的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介绍获得戒烟支持的相关资源,分享成功经验;选择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咨询及帮助。
5.定期督导检查。严格进行督导检查,以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无烟具为指标,定期对单位内所有室内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通报全体工作人员。检查频率应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四)巩固阶段
1.巩固和维护无烟环境。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和维护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并持续得到巩固。
2.总结推广经验。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