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一周查处醉驾135起 闯红灯6908起
信息兰州网消息 8月15日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8月6日至8月12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醉酒驾驶案件135起,饮酒驾驶416起、客车超员717起,货车超载856起,闯红灯6908起,逆向行驶5489起,疲劳驾驶68起,涉及车辆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等违法行为3784起。
案例1
高速公路未保持安全车距
8月7日18时许,陈某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连霍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960km+400m处时,与同车道黄某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相撞,致两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得知,黄某某驾驶前车在超车道行驶时,发现车道内有一散落油桶,遂采取紧急制动,后车驾驶人陈某某因未保持安全车距,跟车距离太近,致使前车在采取紧急制动时,反应不及,导致发生此次追尾事故。
警方提醒:高速公路之所以容易发生车辆追尾,主要在于跟车距离过近,一旦前车情况突变,惊慌失措造成操作失误在所难免。因此,高速行车时,需要密切注意前车速度与制动信号,养成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好习惯。
案例2
擅自挪动移动信号灯
近期,在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书刊批发市场附近,三名行人用手推车装满图书从该路段斑马线通过时,发现移动信号灯挡住了她们的去路,三人合力将信号灯挪开,待手推车通过后又将信号灯摆放回原位,但在摆放时旋转了方向,导致原本通畅的道路产生了拥堵。
警方提醒: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现有交警设置的类似于锥形桶、移动标志牌、移动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切记不要擅自搬离或者挪移。这些交安设施都具备法律效力,任何个人以及单位都不能擅自移动。
案例3
任性司机高速公路倒车
近期,一辆重型半挂车因错过匝道路口,为节省时间、缩短路程,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在高速公路主线倒车逆行距离约50米,所幸当时无其他车辆经过,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警方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错过路口不要着急,高速公路虽然是封闭道路,但通常情况下相隔几十公里就会有一个收费站,即便错过,只要在下一个出口驶出后重新规划行程即可,千万不要冒险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逆行。
案例4
醉酒驾车酿事故
近期,杨某某醉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天水市甘谷县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车辆行至西关中学路口路段时,与裴某某驾驶停靠在道路东侧的小型普通客车尾部相撞,致杨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警方提醒: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饮酒、醉酒驾车属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