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行为
信息兰州网消息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加强从业人员监管,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意见》提出,2021年底前,全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提交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意见》明确,依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规划用地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以及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法定程序批准改变养老服务机构用途或者拆除养老服务机构的,督促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按照不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就近及时建设或置换。
《意见》强调,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强化执业行为监管,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严格末端监督执法,依法依规加强对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意见》强调,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中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收费行为规范管理,加大对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鼓励群众提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
《意见》指出,引导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规范提供服务,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异常事件报告、紧急呼叫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门卫记录等内部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2021年底前视频监控覆盖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和部位,合理规避风险;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规范服务纠纷处理程序,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依法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