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9个月就离婚 彩礼退还是不退?

2021-10-14 09:14

信息兰州网消息 结婚仅仅9个月就离婚,男方是否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彩礼?10月13日,西固法院通过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例,给您揭晓答案。

婚后发现真相 小年轻诉讼离婚

小张与小王于2020年底相识,恋爱过程中的小张出手阔绰,经常给小王及其家人送礼品,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小王也总是以知书达礼的淑女形象出现在小张面前。交往两个月后,二人登记结婚。可是婚后,一切都变了。原来,小张没有稳定的工作,虽然经营着一家小店,但是生意不好,常常入不敷出;小王也并非那么知书达礼,贪慕虚荣的她沉溺于购买高端奢侈品,甚至在小额贷款平台欠下数十万元的债务……就这样,二人在结婚9个月后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向西固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庭调解阶段,二人承认对彼此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建立稳固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可是对于10万元彩礼,二人有不同意见。原告小张认为,他与小王的婚姻关系仅仅维持了9个月,10万元的彩礼明显过高,小王及其家人应当将彩礼返还。

男方要求返还10万元彩礼 法院驳回

小张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呢?其实,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返还彩礼基本上持否定态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此可见,只有在符合以上三项法定条件之一时,给付彩礼的一方才可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在婚后共同生活9个月,彩礼的金额也没有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且原告小张没有证据证明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故小张提出的返还彩礼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并驳回了原告小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