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撞后要求赔付40天误工费遭拒

2021-10-14 09:15

信息兰州网消息  “我都在家里躺了快一个月了,可是现在保险公司还没有给我理赔相关费用。”10月12日,杨女士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她一个月前被车撞后,司机全权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杨女士想要保险公司赔付40天的误工费,但保险公司只赔付3天到5天的误工费。时间过了这么久,杨女士还是没有跟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于是想寻求记者的帮助。

9月18日上午,杨女士在静宁北路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当时我就被撞晕了,醒来时已在医院。”杨女士说。在杨女士提供的城关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明确司机负全部责任,杨女士无责任。

“我现在浑身疼,没办法上班,右腿也疼得厉害,走不了路。快一个月了,我一直在家休息。我跟司机联系过,他说他买了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杨女士说。在杨女士出示的受伤部位照片上,记者看到其腰部和腿部都有明显淤青的痕迹。当时她就医的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的急诊病历上写着:“初步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随后,记者联系到司机。司机表示,出了事故后他积极配合交警处理,“她跟保险公司要求休息40天,需要赔偿误工费。保险公司表示,需要医院提供相关证明,还要3个月的工资流水。我买了保险,费用应该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司机说。

那么,杨女士需要休息40天并得到赔偿费,到底需要哪些手续?记者拨通了司机购买保险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医院病历,杨女士只是多处软组织损伤,依据保险公司审核标准,就是赔付3天到5天的误工费。关于杨女士提出需要在家休养40天,需要她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但她的伤情达不到休养40天的标准,医院也无法开证明。

对此,记者咨询了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峰治。他表示,如果杨女士要卧床静养,需要医生在出院报告上写明需要静养多长时间,还有来院复查的时间。如果医嘱上没有这些,杨女士能得到的只能是在医院检查和治疗所花时间的误工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