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价格监测
信息兰州网消息 10月19日,记者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自2021年10月20日起,启动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将全省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关商品应急价格监测专项报告,由原日巡视、周监测、周报告调整为日巡视、日监测、日报告。据悉,应急价格监测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面了解我省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1年10月20日起,启动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将全省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关商品应急价格监测专项报告,由原日巡视、周监测、周报告调整为日巡视、日监测、日报告。
监测品种按《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关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报表》执行。采价及上报时间:每天上午11:00前采价,监测数据每天上午12:00前上报。报告周期:日报(含节假日)。各地在上报当日监测数据的同时,于每日16:00前将当地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综述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
上报方式:通过甘肃省价格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报送当日价格监测数据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综述电子版,同时将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综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通过传真方式上报。
监测点原则不变,若遇疫情防控等需要,监测点不能正常营业,要及时重新选择档次和价格水平相近的单位做为新的监测点进行采价,确保当天的上报数据不断档。监测点的变动情况要按要求报告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监办。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特别是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等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关商品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在应急价格监测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价格监测力量,加强市场巡视力度,务必做到现场实地采价,坚持日巡视、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