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两级检察院开辟涉疫案件“特别通道”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连日来,疫情形势严峻,对各类营商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较大影响。为有效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助力各类营商主体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尽可能保持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下沉社区防控疫情 严打涉疫犯罪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在社区参加抗疫工作,在做好一般性志愿服务的检察干警志愿者,从履行检察职责的角度,结合具体工作情况,深入到各类营商主体当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释法说理、维稳安保、纠纷调解、解难纾困、发现案件线索等工作。
同时,强化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借疫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销售伪劣防疫物资等非法经营、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各类营商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类犯罪行为。
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检察机关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嫌犯罪的各类营商主体或者在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依法建议法院判处缓刑,最大程度防止给所在企业或单位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环节羁押情形的审查,对有利于生产经营的、且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及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的意见。
公检法协作配合 提高营商类涉疫情案件办理质效
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市两级检察院开辟涉疫情案件“特别通道”,重点对各类营商主体涉疫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尽量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主动与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发现并监督其移送各类营商主体涉疫情刑事案件,同时积极开展相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
畅通“无接触”渠道 主动对接企业提供法律保障
全市两级检察院畅通12309电话、检察联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等“无接触”式反映案件线索的“绿色通道”,在减少人员聚集接触的同时,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对受理的营商主体控告、申诉,实现7日答复,3个月办结,并主动对接企业,及时跟进落实,保证办案效果。同时,根据企业需求,精准提供疫情防控、守法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