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发布通告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2021-11-10 10:59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23号)

根据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综合研判,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交通管控

1.非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来(返)银车辆及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正常即可正常通行。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来(返)银人员,要求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正常,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符合条件即可正常通行。

2.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线从即日起逐步恢复运营,出租车不得跨区域运营。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运营结束后进行清洁消毒。

0教育教学

坚持“错区域、错期、错时”原则,有序恢复线下教学。从11月8日(星期一)开始初、高中及中职学校陆续恢复线下教学,11月15日(星期一)小学和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

0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做好店内通风和清洁消毒。严格落实进店“三部曲”(扫码、测温、戴口罩),同时控制就餐人数,倡导“喜事延办、丧事简办”,落实集体聚餐(50人以上)“双报备”制度,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公夹”。

0社区管控

居民小区人员车辆出入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措施,严格限制小区居民参加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

0公共场所

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两码、信息登记、保持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06 疫苗接种

请广大居民尽快完成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交通、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应尽快接种疫苗加强针(第三针),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全面启动,请各位家长配合做好接种。

凡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