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调整至500元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期间“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工作。《通知》明确,将全市“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500元,调整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指出,各县区(含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要紧扣“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规定,对符合条件企业无法在疫情期间提交申报材料的,可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提交材料,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通知》强调,要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积极推进“打包办”“简易办”和“快速办”,疫情期间可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开展“不见面服务”,大力探索企业承诺制,提高资料审核效率,加快资金核拨进度,释放“以工代训”政策红利,切实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纾困稳岗。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