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部分医院恢复正常医疗工作
甘肃省人民医院
按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即日起,甘肃省人民医院门诊恢复正常就诊,来甘肃省人民医院就诊出示健康码、通行码即可。为方便您的就诊,建议您提前选择预约挂号(“甘肃省人民医院”APP、“甘肃省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甘肃”App、电话:8281763等均可)。就诊当日准备好健康码及通行码,提前1小时来院。出诊排班以当天出诊医师为准。
甘肃省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8日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正常就医需求,根据甘肃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结合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总体部署,兰州市妇幼保健院自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起,恢复门诊及住院正常医疗工作。
1、所有来院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须由医院预检分诊通道入口进入,就诊患者及家属应主动出示当日健康甘肃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症状、流行病学史询问。
2、因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目前未设立发热门诊,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 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及具有境外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等流行病学史、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请到有发热门诊相关资质的医院就诊。
3、请您来院后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距离,在缴费窗口、取药窗口、检查等待区域就诊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距离,注意咳嗽礼仪,避免扎堆聚集,并请隔位就座。诊室、检查室内保持“一医一患一室”。
住院须知
1、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疫情期间谢绝探视。办理入院时患者及陪护(只限1人)须持住院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方可入院治疗。
2、住院期间,在病情允许时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医护人员管理,每日按时监测体温,按照住院部行经路线及活动范围出行。
3、如果您住院期间有体温超过37.3℃、或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相关排查。
兰州市中医医院
目前,甘肃省已无中高风险区,为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正常就医需求,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兰州市中医医院自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开始,恢复门诊及住院正常医疗工作。
就诊温馨提示:
1.所有来院就诊患者无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监测正常,健康码、行程卡绿码经预检分诊进入院区。
2.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 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及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可到有发热门诊相关资质的医院就诊。
3.门诊平诊患者就诊通过自助机、人工窗口挂号。
4.所有门诊诊室严格实行“一医一患一室”制度,非必要不陪诊,候诊时患者之间至少间隔 1 米。
5.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闭环管理,落实非必要不陪护制度、危重症患者实行“一患一陪护”制度、谢绝探视。严格落实每7天核酸检测及每日早中晚体温监测。
6.新入院患者及陪员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办理入院手续,未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新入院患者及陪员凭入院证及核酸检查单到医院核酸采集点完成采集,待结果无异常后办理入院手续。急诊收入院患者安置在过渡病房等候筛查结果,结果无异常后方可收入病房。
7.“愿检尽检”核酸检测人员经预检分诊后进入院区,在核酸采样点自助挂号缴费后采集标本。标本采集时间: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感谢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兰州市中医医院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