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美发(理发)店新冠疫情防控指南

2021-11-21 22:00

1.本指南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制定,适用于兰州城关区除封控区、管控区、隔离点内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以外区域的美发(理发)店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2.开业前的准备。门店开业前应提前进行三天以上的消毒清洁工作,建立经营区域和设施设备消毒清洁记录台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经营者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健康培训。

3.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工作。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如发现体温超过37.3℃,应及时报告社区并到发热门诊就医。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有条件的戴一次性手套。

4.在营业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配备测温仪、消毒剂等,在醒目位置张贴“小兰帮办”图识、佩戴口罩和消毒提示牌,设置“一米线”,提醒消费者排队缴费消费,保持安全距离。进店人员按要求扫“小兰帮办”和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无智能手机或健康码的老年消费者要进行身份登记。

5.保持门厅和消费者等候区、收银台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增加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卫生间门把手、桌面台椅、理发工具和公共垃圾桶等设施的清洁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直接和消费者接触的服务工具以及消费者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6.推荐消费者采用非接触扫码方式付款。控制进入店内的人数,室外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在收银台等区域设置“一米线”。降低店内的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增加服务消费者区域之间的距离。服务完毕后劝导消费者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不得聚集,严禁扎堆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