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021-11-2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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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甘安办发〔2021〕2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审核意见的复函》(安委办函〔2021〕58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性质的认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请按照程序分别向司法机关、甘肃省纪委监委、河南省纪委监委、河南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名单、责任认定意见及有关材料,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请督促各市(州)、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举一反三,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事故结案后,请及时在媒体上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