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政策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商
信息兰州网消息 为帮助企业逐步恢复正常运营,近日,兰州市商务局会同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兰州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指引》、《兰州市零售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相关部门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理,落实全程管控,要对所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并消毒,严格管控人流,配备专人负责对进店人员进行疏导。严格落实人员佩戴口罩、一米线等候、入口测温、健康码查验、“小兰帮办”扫码登记等要求。符合堂食要求的餐饮单位,按照额定座位数的50%摆放桌椅,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5米,单人单桌、同向而坐、单独用餐。鼓励外卖订餐、打包自带,严禁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同时,符合恢复经营条件的大型商场(综合体)、家电、汽车等重点零售企业要分开设立进出入通道,并有专人负责落实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客流量较大、人员过于密集时,要有专人进行限流、疏导。营业期间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要确保开窗通风,有独立通风系统的要确保正常运转并加强清洁消毒。提醒顾客在电梯间戴口罩、尽量避免交谈,增加对直梯、滚梯的消毒频次,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保持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每天对公共区域消毒2次以上。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企业积极组织货源,所有商品应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严格落实人物同防要求,杜绝污染。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食品小作坊)严控人员数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生产加工区域。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三专: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柜销售;三证:入境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四不:无入境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和加工使用、无海关报关单不得上市销售和加工使用、无核酸检测证明不得上市销售和加工使用、无消杀证明不得上市销售和加工使用)要求,在销售区域公示“五证一票”(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总仓出仓证明、电子一票通)。提倡冷鲜肉、生鲜等商品用保鲜膜遮盖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要设置隔离档板或货柜,保持安全距离,实行无接触销售,提倡提前分包、称重、打码,方便快速选购、快速结账。
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