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供热费收费标准
依据<兰价费发【2012】723号>、<兰价办发【2018】45号>规定:
供热建筑面积收费标准:
一类:居民住宅 5元/月*平方米;
二类:办公、教学、医院7.00元/月*平方米;
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8.20元/月*平方米;
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9.20元/月*平方米。
供热计量收费标准:
一类:居民住宅计量热价为47.43元/吉焦;
二类:办公、教学、医院计量热价为66.41元/吉焦;
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计量热价为77.79元/吉焦;
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为87.28元/吉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