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兰州大学生态学院的通知
榆中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医学部,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战略及学科发展需要,经2021年12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兰州大学生态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为学校中层教学科研单位,设院长1名,业务副院长3名;管理岗位3个,按照职员制管理,主要通过校内流动的方式补充人员。人员编制另行核定后下达。学院根据学校规定,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并报学校备案。
二、成立兰州大学生态学院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三、撤销兰州大学生态学创新研究院。
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 兰州大学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