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关于对城关区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

2022-01-10 13:50

根据《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城关区以下地理实体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

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辖区内东至南滨河东路507号—南滨河东路525号、南至甘肃省人大办公楼,西至金昌北路,北至南滨河东路,由甘肃教育社开发建设的建筑实体命名为“水岸文园”(shuǐ àn wén yuán)

编号:(2022)02号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二0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