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兰州市榆中县发布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政策

2022-01-11 16:27

近期,国外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现局部高度聚集和多点散发态势。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相关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严格来榆人员管控。自2022年1月9日起,所有外省来榆返榆人员需持甘肃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于抵榆当天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国内中高风险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榆;对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榆返榆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对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来榆返榆人员,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低风险区来榆返榆人员在抵榆后,进行7天的个人自主健康监测,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对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离榆人员管理。非必要不离榆、非必要不出境,尤其不要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和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带头留榆过节,确需离榆的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严审批。高风险岗位闭环管理人员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广大城乡居民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网上拜年、线上访友。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需向属地乡镇报备,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严控庙会、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严控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不举办集体团拜会和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活动举办场所的巡查检查,对未报批或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应立即整改或予以取消。

四、强化防控主体责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酒店、景区景点、娱乐场所、影剧院、药店等经营者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进入室内公共空间人员严格落实逢进必扫场所码、必查健康码、必测体温、必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不佩戴口罩人员不得进入。对相关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重视冷链物流快递。餐饮、酒店不出售加工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通过快递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城乡居民请勿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区网购、境外海淘物品。接收快递时,对快递物品先消毒后拆分,处置完后立即洗手消毒。

六、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广大城乡居民要继续加强自我防护,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做到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和乏力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加强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方法。请已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接种点开展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尚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广大城乡居民也请尽早按照免疫程序进行接种,共筑全县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我县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市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自觉落实各方责任,共筑疫情防控屏障,共度平安祥和佳节。

榆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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