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3-12 10:25

甘政办发〔2022〕2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5日

甘肃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县有公共配送中心、乡有服务网点、村有综合服务站,嘉峪关市、金昌市以及其他市辖区和临夏市、合作市范围内建制村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全省其他建制村实现快递服务覆盖率80%以上。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农村邮政体系作用。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开放共享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衔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创新乡镇邮政网点运营模式,承接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开展快件代收投服务,80%的网点实现“一点多能”。支持邮政企业对农村邮政网点升级改造,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巩固“邮政在乡”和建制村直接通邮成果。整合邮乐购站点、村邮站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现有资源,实现多站合一。优化作业流程,调整投递频次、服务深度,满足群众用邮需求。支持邮政企业充分发挥邮政渠道网络和金融服务优势,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商、商贸企业、专业合作社提供寄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强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统筹农村物流资源,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合作共建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探索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引导推动县域内农村末端寄递同网、同仓、同车、同配,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联社、省邮政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承接县域商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相关项目。支持邮政、快递航空全货机落地省内机场,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统筹电子商务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争创全国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支持在用、新建和改扩建的县级公路客货运站、乡镇综合服务站拓展物流服务功能,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中转装卸、运输配送等服务。鼓励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利用行李舱或专用箱体代运邮件快件。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省级和市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成品油价税改革用于农村客运等相关补贴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全省打造若干个“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和合作示范线路,重点支持特别偏远地区线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建设冷链寄递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缩短流通时间,降低农产品损耗,延长供货周期,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快递物流园区、邮政快递收寄处理场地建设预冷仓储设施,推广应用移动冷库、恒温冷藏车、冷藏箱等新型冷链设施,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推广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加强冷链寄递安全监管。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联社、省邮政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通过摸底调研、分类评估、综合审核、跟踪考评等方式,确定不同“快递进村”模式,“一乡一策”,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在土地指标调剂、分拨中心建设、进驻物流园区、寄递物流运输、降低寄递运营成本、服务重点产业发展、促进劳动力就业创业等方面对邮政、快递企业给予支持。支持快递公司总部企业在甘建设西北区域分拣中心。提升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快递员10000人次以上,鼓励乡村配备人员保障末端寄递服务。开展创新示范行动,破解难题打通堵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邮政网络的基础性作用和邮政企业主力军作用,支持邮政企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巩固和扩大邮快合作、交邮合作成果,创新与交通、供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多主体合作”。支持快递企业向总部申请农村快递派费补贴和优化考核指标等优惠政策,完善符合我省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参与县域商业建设、农特产品寄递等项目,挖掘潜力产品,叠加多种业务,提高经营收益。(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联社、省邮政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农产品上行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主动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产、运、销一体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完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对符合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涉及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特色产业,推广“农特产品+电商+寄递+金融”产业帮扶模式。依托全省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示范园,培育省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争创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助力脱贫地区农产品外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供销联社、省邮政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各地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降低寄递企业运营成本。鼓励企业配备自动化分拣线、智能安检机、手持终端、高拍仪等智能设备,建设数字寄递基础设施。持续推进乡镇邮政、快递网点改造,农村邮路汽车化达到85%以上。引导省级邮政、快递企业履行品牌统一管理责任,加大农村寄递网络投资,推进农村寄递网点规范化建设,保障网点稳定运行。鼓励创新寄递服务模式,推广应用可移动快递集散站、智慧邮局、无人机(车)等设备设施。整合在村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电商、商超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15000个以上,基本实现建制村全覆盖。探索“快递进村”电子地图,试行快递进村数字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乡、村布设智能快递柜(信包箱),提升末端配送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联社、省邮政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鼓励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业务模式。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跨地域经营、刷单、非法扣留邮件快件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综合运用诚信体系、信息披露、示警公告,督促企业履行服务基本合同义务,在保证服务不大面积中断的前提下,疏堵结合巩固违规收费治理成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各县市区政府要健全县级邮政快递业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县级邮政快递业发展安全责任主体,健全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及保障体系,加强工作力量,加快构建寄递安全环境。加强快递行业协会建设,出台行业自律公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入开展平安寄递建设工作。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寄递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寄递渠道反恐、禁毒、消防、缉枪治爆、危化品整治等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平稳运行。(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统筹协调调度,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以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营业、处理场所,运输工具,分拣设施,邮件快件及其装具等为重点,督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全力阻断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扩散,保障疫情期间寄递业务正常运行。(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农村寄递物流绿色发展。加强电商和寄递规范管理,以绿色理念推动电商和寄递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应用一批快递包装减量和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0%,投入可循环快递箱(盒)10000个,营业场所配备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装置达到5000个。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快递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执法和监督能力建设等项目,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县级财政积极通过现有部门预算资金予以适当支持。(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落实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省邮政管理局牵头,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联社、省邮政分公司参与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落实具体支持政策,加强沟通配合和协调指导,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物流发展、农村道路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各地要将农村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以及履职能力建设等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协同推进、保障有力、促进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指导考核。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实施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省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统筹做好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动态评估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工作进展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四)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各地要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模式路径,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培育挖掘典型案例,打造县域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创新品牌,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