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公告
皋兰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按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部署,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全面启动,分批次办理,申领时间2022年3月中旬至2022年11月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户籍在我县且目前健在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具体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生前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优待证类别: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正面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执证人基本信息、相片等内容,既便于识别,又体现尊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同时满足以上两种优待证申请条件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领其中一种优待证。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记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三、优待证申请:优待证申请前,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完成信息采集、建档立卡工作。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镇申请发放优待证;非皋兰县户籍对象在我县申请发放优待证的,应在常住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或有常住地房产证明。
(一)申请方式:1.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2.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完成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在线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登录网址,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2)按照操作提示,上传照片、完成申请信息填写。(3)在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完成人脸识别、手机号验证、阅读并同意信息授权后,提交申请。(4)系统页面显示“提交成功”,申请受理过程完成。3.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人员,可联系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二)不予受理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5)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材料。在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后,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申请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20K至50K。2.委托他人申请时,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3.监护人代为申请时,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非皋兰县户籍对象申请发放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缴纳2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房产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1.如申请人无相关证件或档案材料能证明其符合申请人身份的,应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再行申请。2.如申请人还未进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的,应先到户籍所在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建档立卡和信息采集后,方可申领优待证。具体事项可咨询户籍地或常住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3.由于优待证的申请、审核、制证周期较长。望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尽快到户籍所在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证。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全力为大家提供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特此公告。
皋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