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支持将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将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有序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
《意见》明确,我省将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同时,将符合临床需求、价格合理、疗效确切的民族药、有地方标准的中(藏)药饮片、医疗机构研发的中药制剂、符合国家标准和我省要求的中药配方颗粒分批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此外,在重大疫情中,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方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以及经省药监部门批准或备案的“甘肃方剂”,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治疗有优势的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县乡级城乡居民单病种付费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价”。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住院政策支付和结算。(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杨海芸 柳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