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场舞音响扰民、经营场所大喇叭刺耳……这些噪声污染现在有新“办法”治了
信息兰州网消息 4月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施行。广场舞音响扰民、经营场所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等一系列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生活噪声都有了新规。“目前,省人大已将《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调研计划,省生态环境厅已制定调研方案,启动了前期调研工作,预计10月完成调研,为明年条例的出台奠定基础。”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蔡国牛说。
蔡国牛介绍,新噪声法特别对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生活噪声,做了很多有针对性的规定:
邻里噪声方面,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广场舞等娱乐健身噪声方面,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室内装修噪声方面,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方面,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