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两姐妹找工作被收取千元工装费
信息兰州网消息 4月20日,郭女士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4月18日,她和妹妹到西关十字金色都汇17楼应聘,招工单位向她们各收取了500元的工装费。事后,她认为招工单位不应以工装费的名义收费,于是她到该公司要求退还两人共1000元的费用,但遭到拒绝。
应聘工作被收1000元
据郭女士讲,她和妹妹来自榆中县定远镇。前不久,她在一家招工网上发布了找工作的信息。4月18日,有人主动联系她,说可以安排工作,让她们前往了解。于是,她和妹妹来到西关十字金色都汇17楼应聘。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是兴博园物流公司,培训一周后即可上岗,上班的单位在兴隆大厦C座,上岗前每人需要交纳500元的工装费。当时她没多想,便和妹妹交纳了共1000元的工装费后等待培训。可是几天过去了,该公司并没有安排培训,也没有人跟她们联系。
事后,她越想越觉不对劲:招工单位不应以工装费的名义收费。于是,她们再次到金色都汇17楼,要求退还工装费,遭到对方的拒绝。
记者采访 公司退费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了负责接待郭女士姐妹俩应聘的刘姓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公司的全称是甘肃兴博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电子、物流等业务。最近公司需要招聘内勤,他们从网上看到姐妹俩的求职信息后,就联系两人到他们公司上班。他们的总公司在兴隆大厦C座,西关的办公点和兴隆大厦是同一家公司。当时,这对姐妹来公司应聘文员,他觉得这两个姑娘条件挺好,就让她们缴纳工装费后来公司上班。可不知道为什么,过了两天,两人要求退还工装费,公司答应一周之内退还,不知道她们投诉到媒体又是什么意思。经过记者协调后,这位负责人说会尽快联系财务,将工装费予以退还。
20日下午4时许,记者接到郭女士的来电称,甘肃兴博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退还了她和妹妹的1000元工装费,感谢兰州晚报“记者跑腿”栏目记者协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桑杰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