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民法院红城法庭审结一起酒后打架致伤案件

2022-05-06 09:20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日,永登县人民法院红城法庭审结了一起朋友相聚酒后打架致伤的民事案件。

原告张某某和被告袁某某系同村村民,2021年1月15日晚,张某某和袁某某因酒后发生口角,双方互相厮打,袁某某将张某某推倒并用脚踩踏,致张某某肋骨骨折,张某某随后在永登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由被告袁某某支付。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袁某某向张某某赔偿37000元,袁某某未全额支付,遂向张某某出具欠条一份,承诺到期支付剩余4000元赔偿款,然而欠款已超期一年,袁某某仍未支付,张某某催要未果诉至本院红城法庭。

红城法庭受理此案后仔细阅卷,对案情进行梳理,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询问、调解,但却调解未果。庭审时张某某提交了欠条和谅解书。法官耐心释法,通过推理论证,结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袁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向张某某支付4000元赔偿款。袁某某在领取判决书后表示不上诉,后随即向法庭交付了赔偿款。4月18日,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现在正处于农忙季节,专门抽时间上门将赔偿款交到原告张某某手中。至此,此案得以圆满结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