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省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和兰州新区确定为“无废城市”建设城市。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此次我省三市及兰州新区确定为“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将大力提升各城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和监管水平,促进固废管理制度改革体制机制建立,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对城市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省厅将积极指导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和兰州新区编制并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不断提高各建设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各城市全面绿色转型,积极探索践行我省“无废城市”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