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05-09 12:03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欢迎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就《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并于2022年5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zhbdqc@163.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2层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邮编:730000),请在信封或快递上注明“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931-4639025

请关注“兰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或点击“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lanzhou.gov.cn/),查看《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详情。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