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欢迎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就《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并于2022年5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zhbdqc@163.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2层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邮编:730000),请在信封或快递上注明“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931-4639025
请关注“兰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或点击“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lanzhou.gov.cn/),查看《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详情。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