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对新冠疫情期间承租国有直管公房非住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等减免房租
信息兰州网消息 8月1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局将对新冠疫情期间承租国有直管公房非住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予以3至6个月的减免。
为妥善受理涉及租金减免工作的各类投诉举报,做好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衔接工作,市住建局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兰州市住建局:0931-4607004
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0931-8121300转8014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