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3个应急预案 事关林业和草原保护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靠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加强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指出,对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指出,每年6月至8月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关键时期,各草原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对应草原虫灾级别,省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