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群众所需 办好“关键小事”
信息兰州网消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措施》,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民办实事活动和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聚焦与群众工作生活、居住出行和婚育、养老、医疗等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
通知要求,紧盯群众日常生活所急所需,推出一批便民措施,办好群众“关键小事”。积极推进甘肃省医保移动支付中心部署实施,加快建设甘肃省医保官方公共服务APP。2023年12月底前,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挂号、就医、购药等全流程服务并完成医保结算和个人现金支付,提升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性、高效性、安全性;全省50%以上符合接入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实现线上处方购药、结算与药品配送,开通“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特色服务。
通知提出,有序放宽道路通行限制。延长货车在城市道路允许通行时间,合理设定城市货车禁限行范围,除特殊区域外,严控24小时禁限行道路数量,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7小时,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当地应急预案执行。放宽通行吨位限制,不再细分轻型及以下货车限行吨位,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督促兰州市加快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继续在全省其他地区落实相关政策。扩大新能源配送货车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确需限行的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6小时。
通知强调,做好兜底保障工作。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两类群体阶段性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阶段性调整为3.0%,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于当月将补贴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通知强调,集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严厉查处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以及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建立常态化清理整治和联合惩戒机制。
通知指出,支持自主创业。用好“陇原惠岗贷”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问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