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小学生2月6日起“错时错峰”开学

2023-02-07 16:21

信息兰州网消息 新学期新期望,2月6日起,兰州市中小学生“错时错峰”开学上课,全市初三、高三毕业年级率先开学,正式开启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根据《通知》,全市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将于2月13日正式开学,幼儿园、小学、特教学校2月15日正式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根据兰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春季继续采取“错时错峰”开学,全市初三、高三毕业年级2月6日正式开学。全市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2月13日正式开学。全市幼儿园、小学、特教学校2月15日正式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随着高三、初三学生2月6日正式上课,其他年级学生的寒假“余额”告罄,全市多所学校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家长开学前要指导学生开展体温测量和健康自测,引导孩子按照学校的正常作息时间起居,逐步调整作息时间,减少娱乐时间;关注孩子寒假作业的完成情况,提前准备学习用品。同时,学生禁止携带手机及其它违禁物品入校,若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今年春季开学,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城市省级示范、城市市级示范、城市一般学校、农村高中四个类别,省级示范、市级示范、一般学校、农村高中春季学期学费分别为660元/生·学期、510元/生·学期、460元/生·学期、282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城市高中每间7人及以上、每间6人及以下分别为150元/生·学期、165元/生·学期;农村高中每间7人及以上、每间6人及以下分别为100元/生·学期、110元/生·学期。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春季开学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或收费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特长班和兴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