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创新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兰州网消息 4 月 10 日,记者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今年以来,该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制胜之道,不断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优化服务、强化落实,其中生态环境部门不再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在全国还属首创,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造类项目不再报批环评手续、不见面备案改革措施走到了全省的前列。
深化环评改革 激发市场活力
通过走访相关企业、环评机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经过反复调查研究,以及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市生态环境局探索性地提出了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不再组织专家技术审查、改造类项目不再报批环评手续等 11 项简政放权举措,这些举措的实施不仅解决了环评审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还改进了工作方式、转变了工作作风,其中生态环境部门不再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在全国还属首创,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造类项目不再报批环评手续、不见面备案改革措施走到了全省的前列。
坚持 " 放管结合 "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极转变环保监管理念,变 " 前端控制为后端控制 ",变 " 静态监管为动态监管 ",由 " 重审批,轻监管 " 向注重 " 事中事后监管 " 转变:一是推行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制度。严格查处环评违法行为,建立环评单位和人员的诚信档案。同时按照 " 属地管理 " 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 " 三同时 " 要求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环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和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审批环评文件时由之前的被动报批转变为现在的主动把关,充分发挥了环境监管的职能;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环评制度的严肃性,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各区县分局和市生态环境执法队按照市局印发的《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名录》,对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全部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抽查,每季度将检查抽查情况上报市局,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
" 优化服务 " 增强企业获得感
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让走访企业成为新的工作常态。在检查企业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的同时,指导企业解决环保难点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并承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如实现环评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等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扶贫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开通 " 绿色通道 ",在项目前期规划、选址、选线等阶段环保部门前期介入服务。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报告表类项目当日受理,当日办结。其他报告书和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期满后当日出具批复,审批时限由法定 60 个和 30 个工作日缩短为 15 个工作日(含公示期)。企业和建设单位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审批部门,审批结果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送达,此举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建设单位。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环评调度制度和动态管理台账,清除环评审批程序繁杂、耗时过长的 " 中梗阻 ",确保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畅通建议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使各项政务服务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
市生态环境相关负责人说,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以社会评价为第一评价,市场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进一步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把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抓细抓实,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