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酒泉市将“全城禁噪”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拉开帷幕,为了给考生营造清静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并开展中高考期间“禁噪”宣传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筑牢“隔音墙”。
为保障广大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生活环境,从5月下旬开始,市生态环境局组织7县市区工作人员提前对考点周边开展摸排,重点对高考考点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开展巡查,摸清周围环境状况,清查排除潜在的噪声隐患,对考点附近的沿街商户等场所上门宣传、引导“禁噪”。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要求6月4日至6月18日,各建筑施工单位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各室内营业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餐饮等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排放标准;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高噪声音响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00)从事装饰装修、货物装卸、木器加工和金属切割加工等易产生噪声的作业活动;在街道、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场所进行广场舞等群众娱乐活动,使用伴唱机、音响或乐器等不得产生噪声污染;洒水车、喷雾车、洗扫车等作业时不得播放提醒音乐。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考场和考生集中住宿区域周围建筑施工地在6月7日至8日、6月16日至18日内全部停工;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易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和娱乐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燃放鞭炮、礼炮。“两考”期间,12345市长热线全天候受理相应投诉,对违法排放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酒泉融媒记者 王明玲 实习生 杨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