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服务 为企业解难题 红古区花庄法庭迈步走上“涉企纠纷专业法庭”之路
连日来,红古区法院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涉企纠纷专业化法庭”——花庄人民法庭品牌创建工作,在实践当中,提前研判、靠前化解,不断探索将法庭职能延伸至企业的载体,走进企业寻症摸脉,主持疑难复杂涉企纠纷现场调处,发挥专业法庭化职能。
“这笔加工、炉修费用压在我们心头太久,对我们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我们一度认为根本谈不下去,没想到这么圆满地解决了,感谢法官啊!”“感谢法官为我们企业及时止损,把资产盘活,救活企业了。”近日,宝方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卞某和舜天某公司代理律师徐某来到花庄人民法庭,连连道谢。而这源于6月初红古区法院花庄法庭成功调处的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其中的一方就是宝方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宝方某公司与舜天某公司签订《石墨化委托加工协议》,后宝方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舜天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加工、维修费。宝方某公司多次与被告协商给付费用,舜天某公司以资金困难等理由拒不履行,为此,宝方某公司诉至红古区法院,要求舜天某公司立即付款3300万元。舜天某公司收到应诉材料后,提起管辖权异议和反诉,称宝方某公司交付的成品质量不合格和限制发货,导致多家第三方客户起诉本公司,本公司的财产全部被保全,要求宝方某公司赔偿电费损失、短途运输费用、降价损失等费用共计6100万元。
花庄法庭收到该涉企案件后,第一时间开辟绿色通道,在宝方某公司已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下,当天予以立案、进行送达。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涉企经济影响评估,认为该案涉及辖区内企业且标的额近亿元,若只是一判了之,极大可能留下执行隐患,且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不利于真正化解矛盾,未必是上策。为缩短整个纠纷的解决周期,减少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化解”。4月18日,承办法官即带领办案团队来到园区内宝方某公司,与从南方远道而来的舜天某公司一同来到宝方某公司座谈会议室研判、调处此案。承办法官先让双方当事人各抒己见,引导当事人厘清案款、材料脉络,从而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和主张。眼看谈判陷入了无法调和的冷战局面,承办法官随即分流双方当事人,开始逐环节化解。历时5个小时,经过一番激烈地“面对面”争与“背靠背”谈,多轮请示、现场报批相结合的现场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方案,舜天某公司向宝方某公司支付加工、炉修费,舜天某公司撤回了反诉,此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花庄法庭在对此案的审理上,真正体现了“以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为特色、以助力乡村振兴为底色、以便民利民为本色”。运用“就地”与“随时”的审判方法,实现了在涉企纠纷的解决方面快上加快、好上加好,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花庄法庭融合辖区企业集中的特色,强化“一庭一品”“一庭一专”,形成具有特色化、差异化和较强识别性的“涉企纠纷专业化特色法庭”,切实为辖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一站式、全链条”高质量司法保障服务,促使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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