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出台志愿者激励嘉许政策
信息兰州网消息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近日,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新区文明办联合印发《兰州新区志愿者激励嘉许暂行办法》,对志愿者星级认证、嘉许礼遇、激励回馈、关爱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激励嘉许对象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登记,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星级认证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为主要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有效时长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的,分别认证为一、二、三、四、五星级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有效时长累计2000小时以上,且服务质量好、社会影响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秀志愿者,经新区民政部门和文明办综合审定,授予“兰州新区金牌志愿者”称号并颁发证书;志愿服务记录有效时长累计3000小时以上的“兰州新区金牌志愿者”,由新区民政部门和文明办联合推荐参评“甘肃省金牌志愿者”。对获得三星级(含)以上志愿者或受新区级(含)以上表彰的志愿者,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和全国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并在重大节庆、公益文化、公共文化场馆主题展等活动中,给予特邀参加、参观等礼遇。
《办法》鼓励组织、教育、卫生、交通部门对获得星级认证的志愿者,在干部评先、就学、就医、票价减免等方面给予优待。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星级志愿者。鼓励驻新区高等院校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社会实践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鼓励图书馆、体育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旅游景点等场所,对获得星级认证的志愿者,实施优惠开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