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红古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深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以更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财政高质量发展。
夯实硬件基础,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红古区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网上运行机制,从项目意向公告发布直至合同备案全部实现线上办理、网上公开;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电子化交易,实现网上报名、在线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开标、电子评审,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
规范保证金收取,减轻投标人负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对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免收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了供应商负担。开展保证金专项治理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对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标本兼治。简化对投标供应资格的形式审查,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纳税、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切实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把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纳入日常监管,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事前监督,并集中组织开展了隐性门槛、壁垒清理活动,防止和纠正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
促进公开透明,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公开,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透明。特别是对项目合同签订、公告等实行提醒制度,实现合同签订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公告在合同签订之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确保政府采购从意向公开直至合同备案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结合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严格落实好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评审扣除优惠等措施,指导各部门制定本部门中小企业预留方案,明确部门不宜预留情形,避免任意扩大不宜预留范围。全区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适宜预留的全部预留,限额以上的项目适宜预留的部分预留份额提升至80%。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政府采购合同份额。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蒋 凌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