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司法为民初心 担公正司法使命 兰州检察力量在服务群众和推动社会发展中再赋能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年来,兰州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中确定的方向,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美丽兰州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美好未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兰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办理了全省首例地下钱庄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被表彰为“平安甘肃建设先进集体”“平安兰州建设先进单位”,被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先进单位。
在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兰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营商主体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犯罪,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创新开展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等七个“小专项”活动,联合九部门印发《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送法进企业“百场法治宣讲”活动,“ 线上+线下”走访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为建设“兰州服务”营商品牌保驾护航。
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助力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水清水润兰州”等专项行动,与中卫市检察院召开跨省协作研讨交流会,构建“四检合一”保护机制,推动形成“溯流共治”检察保护大格局。
2021年9月,针对黄河干流趸船问题,兰州市委市政府对趸船整改提出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去餐饮化”的原则,要求趸船整改中“规范一批、取缔一批、提升一批”,加大趸船整治力度,保护黄河岸线资源,确保行洪安全。
2022年2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交通委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黄河兰州段趸船监管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省市检察部门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与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厘清历史成因,明确分工职责,研究执法难题,有效推动了各职能部门合力履职。截至目前,10艘趸船通过黄委会行洪安全验收予以核验保留,14艘趸船被依法拆除,剩余3艘私人趸船,因涉诉原因,待法院作出生效裁决后,将继续跟进依法处置,实现趸船案件的办理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黄河趸船系列案,推动解决了影响黄河岸线水域安全的历史遗留问题。
与此同时,兰州市人民检察机关持续开展“ 一部一实事”“每年一实事”实践活动。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积极办理寄递违禁品案件,守护好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包裹里”的安全。研发“兰检微共治平台”,融入公益诉讼观察员、“检察微共治”等“六个一”为民要素,搭建“指尖上”的检察服务平台。
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兰州市人民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创建“码上报告平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流程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线上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798场,构建“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专家”观护帮教模式,携手各方力量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同时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兰州市人民检察机关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有效保障了百姓权益,推行“检察听证+诉讼和解+司法救助”机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兰州检察实践样本。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收到的信访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达100%。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窗口、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新时代新目标,新使命新征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肩负起责任担当,秉持奋斗精神,树立自信自强‘精气神’,为加快建设产业兴旺、环境优美、宜居宜业、智慧高效、安全健康的新时代美丽兰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齐抓共管的合力,助推全市法治督察整体工作水平有力提升。”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