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兰州网消息 记者从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24年起,连续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将提高。
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继续参加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此后每年在兰州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最高为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初次参保报销比例执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