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王潇旋)为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带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近日,兰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着力推动示范小区建设规范开展,助力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
《标准》重点规范了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及运输工作。分类投放方面,物业应为每300-500户居民设置1个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撤桶并点”模式,定时投放点开放时间根据小区投放高峰期与居民投放习惯自行确定。设置至少1个误时投放点,在非投放时段开放。物业应组织桶边督导员做好监督指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并做好投放时的破袋工作。居民应认真学习垃圾分类政策和知识,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同时做好厨余垃圾破袋。
分类收集方面,物业应配置足够数量和类别的分类收集容器,并定期清洗、维护、更新;分类收集点地面硬化、干净整洁,有防滑措施和照明设备;有条件的对收集设施提升改造,增设遮雨、洗手等功能。厨余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间隔设置、数量科学配比,至少设置1处可回收物投放点;有害垃圾收集设施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区域,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设有1处大件垃圾收集暂存点,大件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清运,堆放高度不高于围栏高度。
分类运输方面,应按要求对运输车辆喷涂四分类标志,并及时维护,保障车辆性能符合运输要求;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全密闭,避免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 有害垃圾必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合规运输到有处理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过转运站转运的生活垃圾,应当密闭存放、及时转运,存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标准》对示范小区宣传引导工作进行了明确:物业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及时公布更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在显著位置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或宣传海报,配有电子条屏或电子显示屏的小区应滚动、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或宣传片;物业需在分类投放点设置语音播报小音响或小喇叭等宣传设备,有条件的增设语音播报杆设备,播放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准确投放垃圾;定期对管理人员、桶边督导员等人员进行垃圾分类教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定期组织入户宣传,宣讲垃圾分类政策、法律、知识,指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率不低于小区户数的30%。
《标准》对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机制建立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物业应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自查自纠和志愿服务机制,实行定时定点与撤桶并点机制,建立健全桶边督导机制,为示范小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市分类办依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标准,明晰了评估内容、评分标准,制定了示范小区评分细则,助力示范小区建设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