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现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89种
信息兰州网消息 12月25日,兰州市林业局召开主题为“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闻发布会,就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基本情况、野生动物本底调查等方面的情况向媒体作了通报。
现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89种
国家I级保护动物17种
据介绍,自2017年以来,兰州市林业局委托兰州大学开展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调查与监测工作,整理、编辑了兰州市全域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名录。调查发现,兰州市区有陆生脊椎动物共有4纲28目88科435种,其中两栖纲1目3科6种;爬行纲2目7科15种;鸟纲19目58科331种;哺乳纲6目20科75种。经整理,我市现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89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动物17种,国家II级保护动物72种。“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动物308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20种,中国特有种32种。
精心保护候鸟迁徙通道
黄河兰州段现有鸟类68种
近些年来,我市候鸟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鸟类种群数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候鸟停歇地生态质量有效改善。目前,黄河兰州段湿地停歇和栖息的湿地鸟类约有68种,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鸟类3种(黑嘴鸥、黑鹳、白尾海雕),国家II级保护鸟类5种(大天鹅、鸳鸯、鹮嘴鹬、白腰杓鹬、鹗)。种群数量较大的主要是鹊鸭、绿头鸭、斑嘴鸭、普通秋沙鸭和渔鸥等优势越冬水鸟。黄河沿线西固区达川镇段、安宁区银滩湿地、七里河黄河大桥下湿地、城关区元通大桥下湿地和滩尖子湿地、皋兰什川镇段、黄河大峡谷、榆中县青城段为湿地鸟类的主要栖息地。黄河兰州段湿地鸟类栖息地质量较高。进入冬季以来,市县林草部门重点对候鸟的主要分布区、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区域加强巡查巡护,保障鸟类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
持续开展“清风行动”
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1年以来,市林业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全市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努力。近3年“清风行动”共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17件,打击处理涉案犯罪嫌疑人18名;收缴野生动物132只(头),野生动物制品32件,涉案总金额30余万元。同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及栖息地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胜军 张宇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