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2024-01-15 10:45

信息兰州网消息 1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巩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破解经营主体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繁、难、久”等问题,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兰州市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整合生态、交通、文旅等38个领域资源,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路”。兰州是甘肃省首个在全市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城市,《实施方案》将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方案》所称的违法违规记录,是指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等对经营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作出处罚的客观记载,以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兰州市区域内经营主体可开具专用信用报告,用以证明自身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情况(不含涉密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违法违规信息)。专用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包括金融(如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贷款等)、商务经营(如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行政管理(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参与评比表彰等)以及其他需要经营主体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场景。对专用信用报告不能证明的事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兰州市区域内经营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自主查询和打印专用信用报告,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下载某个具体领域的专用信用报告或完整领域的专用信用报告,用以证明自身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况(不含涉密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违法违规信息)。

推广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将切实减轻经营主体开具证明负担,助力打造“全省第一、全国领先”的一流营商环境,为“诚信兰州”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