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信息兰州网消息 4月1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该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全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重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兼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方销售处方药、提供虚假质量管理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该局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及其注册执业药师,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甘药监发〔2021〕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自查,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和相关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主动进行整改。
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凡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按规定上报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撤销“挂证”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告、曝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